5月26日至6月30日,区政协重污染(黑臭)河道治理工作专项民主监督组分赴南桥镇、奉城镇等11个街镇(社区、开发区)开展民主监督活动。历时一个多月,区政协7个专委会监督小组与相对应街镇就重污染(黑臭)河道治理工作完成了第二轮民主监督活动。 区政协专项民主监督组实地视察了种福河、韩村港、梅家港、南大港、淀港、潘家港、贝港河、达令港、孙家港、人民塘河、引淡河等河道治理现场,并听取了各街、镇、开发区相关情况的介绍。监督组对上半年我区所开展的重污染(黑臭)河道治理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政府的周密部署下,区级层面加大政策创新和指导支持力度,首批生态村组-和美宅基成功创建,各基层单位按照计划,全力做好污染源清理,在继续推进原有重污染河道治理的同时,全面落实新增黑臭河道整治,并实现村沟宅河治理全覆盖,以目前进度而言,大部分地区在6月底前可以完成河道治理的主体工程。在本阶段的调研视察中,监督组同样发现了不少街镇的工作亮点和特色。南桥镇计划全面打通断头浜,以实现水系贯通,提升水质;金汇镇贯彻“拆一处、管一处、美一处”的治理理念,打好水环境治理组合拳;柘林镇“退渔还水”工作有成效,大幅度增加区域内水面积;西渡街道注重文明施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达标;四团镇率先实行村沟宅河全覆盖治理,并“以奖代补”调动村级自治的积极性;奉浦街道旱季截污技术较成熟,截污标准高、成效明显;海湾旅游区充分发挥区校联动优势,邀请上海应技大水质监测团队参与区域治水工作,并与有关公司开展新技术的水治理实验项目,在技术治水上走在全区前列。同时,监督组在调研中也发现了各地在工作推进中所遇到的共性或个性问题,亟需区级层面统筹协调,现汇总如下: 一、合理确定验收标准、加强专业指导,形成治水合力 这次河道整治行动,区里自加压力,要求6月底全面完成工程治理,可谓时间紧、任务重。但在调研中,监督组发现基层单位在实际治理中存在一些客观问题,工作开展有难度,截止期内完工有压力。对此建议:一是立足实际,合理确定验收标准。尽管各基层单位几乎是日夜无休地赶治理进度,但由于梅雨季、汛期、绿化种植时节等因素,要在6月底前全面竣工是比较困难的。区级层面应立足实际,对工程竣工节点、完成质量等方面进行研究。对于一些不直接影响水质的工程,比如桥梁合体、河岸布绿等工程可适当放宽时限,并按工程主体结构完成进度来实施考核、奖补政策,对于部分为赶进度而未严格按照流程操作的村级小型治理工程,后续可酌情处理,保护好基层工作积极性;同时要处理好农民的“三夏”种植用水问题,确保群众利益。二是加强专业指导、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治水是全区联动的一项工作,需上下齐心、条块结合。有些条线部门在与基层的对接中尚存在不接地气、互相推诿的现象,应真正下到基层,体察基层实际难处,才能更好地给予指导、做好协调。对于一些专业操作,比如岸上整治时,村级截污纳管是按户还是按宅基地进行设计配置的问题,河道两侧宅基地置换方案的制定,河岸布绿的绿化申领程序、种植模板标准等,建议有关部门应制定统一的整治标准,并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对于涉及多头多部门的污染源清除、流域协同治理等,应明确牵头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良好工作氛围,合力推进河道治理工作。 二、打出工程治理、科技治理、生态治理的综合拳,确保治水常态长效 河道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治理中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此建议:一是找准短板,重点出击。在调研中,监督组发现污水纳管仍是水治理工作中相对薄弱的环节,无论是城区雨污混接管网的整治,还是农村污水的纳管,都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加快区级污水管网建设,镇村二级管网及时跟进,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管网的维修管理,做到村沟宅河全覆盖纳管;对于住宅区、企业的污水纳管,有关部门应前置介入,在规划阶段就指导监管开发商、企业主做好污水管网建设,并做好跟踪考核监管;全区可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的污水纳管体系网络档案,一管道一档案,责任明确到人,便于日常维护监管。二是打好组合拳。一方面是治水手段全方位,除了工程治理,更要结合技术、生态治理,逐步修复水系生态。如放置微生物可消除河水富氧化现象,加大动植物生态修复技术在河道治理中的推广力度,让河水成为承载动植物和微生物的生命体,进一步提升水体自净功能。加强岸坡治理,注重生态保护,因地制宜地栽种芦苇等水生植物或修建生态河堤。尤其是村级河道,生态治理成本更低、更具可持续性,应大力推广;一方面是结合区里其他工作统筹开展治水,如“生态村组、和美宅基”创建、“五违四必”、“垃圾分类推广”、“口袋公园”建设等,从水里到岸上,从纯治水到转变群众生活观念和习惯,将这些工作作为治水的重要环节,统筹各类政策资金,形成叠加效应。三是研究政策,完善机制。河道治理工作要治、管并举,注重研究长效管理机制。应进一步明确“河长制”就是责任制,压实责任的同时更应关注行动落实到位,真正体现河长“管、治、保”三位一体的职责,形成发现、处置、反馈的完整链条,使其真正成为长效管理的重要机制;目前,村级河道治理基本依靠村级资金,很多村资金紧张,应进一步完善激励制度,对村级河道治理研究出台“以奖代补”政策,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奖励表彰,既增加村里收入,又能进一步激发村级自治的热情,确保长效巩固治理成果;可建立水质安全监测和应急机制,通过定期抽样,实时动态监测河道水质,并定点严密监测、控制新的污染源出现;在统一监管的前提下,对于镇、村级河道长效养护,可适当下放权责,让基层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村民自治或购买第三方服务,以期达到较好的养护效果。 三、运用社会治理手段,激发群众参与治水管水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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