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在大考中要交出合格的财税金融答卷,既要服务好抓防控、抗疫情的硬任务,又要服务好抓生产、抓发展的硬道理,助推实体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一、民建会员周菁反映:尽快出台更多关于支持疫情防控税收政策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部署下,社会各界也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的工作中去,其中,各大企业、个人纷纷慷慨解囊、捐款捐物,为疫情严重地区提供了重要的物资和资金保障。为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治工作,提振民心和士气,建议出台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增值税方面。建议国内企业外购或自产的物资用于捐赠防控疫情,不管物资的前一道环节是否是含税还是免税,在捐赠环节一律不再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而是直接免征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外购或资产的产品用于捐赠的,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同时根据2020年2月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的联合发文,进口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在进口环节免征增值税)。 二是企业所得税方面。建议企业用于捐赠疫情防控的物资或资金支出,除特殊规定外,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用于捐赠的支出,在不超过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以内可以扣除)。 三是个人所得税方面。一是建议个人捐赠支出,在计算个人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可以全额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除特殊规定外,捐赠支出不超过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扣除)。二是建议对于疫情研究有重大突破而获得的奖金、一线医护人员的加班工资、特殊奖励等,应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民盟盟员田原反映:尽快出台针对因疫情减免租金后所得税减免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正在逐步显现,2月2日,苏州出台十项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成为首个出台中小企业支持政策的地方政府。苏州之后,上海、北京、青岛等地也相继出台支持性措施。各地政策均提出减租措施。确实,在当前经济处于“急冻停滞期”之时,应支付的到期房租是中小企业最大的压力之一。各地政府的减租政策可谓精准。 但是企业经营用房租金减免的本质是租赁合同出租人豁免承租人债务,其财税法属性为“债务重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债务人得到豁免免除的债务,属于债务人的“收入”、“其他所得”、“营业外收入”。因此,这笔被房东减免的租金依据我国税法应当被科以所得税。尤其是当承租人为个人或合伙企业时,该笔“债务重组收入”所适用的所得税率为个人经营所得三级累进最高35%,远高于企业25%的利率(小微企业仅为20%)。 此外,根据上海市政府2月6日发布的信息,市政府正在酝酿对响应号召执行租金减免的企业给予补贴的政策。如此一来,房东减免租金后从政府获取的补贴作何种财税处理,也将是一个现实问题。而且随着政府振兴经济政策在本月中下旬紧密出台,租金减免与政府补贴收入将在3月中上旬,企业进行的纳税申报和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成为不可回避的财税问题。 虽然由于此次重大疫情影响,许多承租人可能会全年亏损而无需缴纳所得税,但由于未来赢利弥补上年亏损等情况,必然会影响到经济单位今后多年的财税负担。 2月7日,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召开了《支持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发布会》,在前期针对疫情防控已出台各方面措施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支持保供的财税金融政策,但很遗憾没有针对因共克时艰减免租金后税务处理的规范。 国家财政、税务两部门,尽快针对各地政府普遍促进的出租人减免经营单位租金政策,出台相关财税政策,明确承租人享受的豁免债务可免征所得税。 三、民盟盟员闵玮蓉反映: 进一步明确上半年度的金融支持力度 近日,奉贤区公布了进一步为企业减负、共抗疫情的政策。其中第一条为“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严格执行银监会相关要求,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鼓励各银行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户数”。企业建议,要进一步明确上半年度的金融支持力度,增加以下“鼓励各银行机构对中小企业在上半年即将到期的中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给予延长6个月期限”的内容,以确保企业能够平稳开工,上半年度争取产能恢复。 四、民革党员徐悦反映:关于疫情期间银行对于企业信贷业务的建议 疫情无情打断了中国人过年的热闹习俗,阻断了春节餐饮业、旅游业、运输业的经济运行。同时,持续的疫情让众多中小企业延迟开工,工人也不能如期到岗,给生产经营造成了很大困难。由此势必导致企业资金链的断裂,每个月固定的支出,包括租金、工资、银行贷款利息的偿还让企业不堪重负。对于这个形势,银行需要怎么做能更好的帮助企业呢?首先要一起承受经济下行的压力,不能盲目抽贷、断贷,直接将企业打入冷宫;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的整体经济在基本面上还是会保持增长,只有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经济才会慢慢复苏,因此对于企业、个人经营性贷款方面需要有一定的政策宽限与支持。在此,对银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电话、微信联系客户,了解企业运行情况,适当下调利息、增加贷款金额,延长还款期限,或者视行业情况予以无本续贷服务,给企业一定缓冲时间;不得出现盲目收贷。 (二)企业由于疫情暂时关闭、停工,发生的逾期、欠息事项视情况可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免除该期间产生的滞纳金、罚金等。 (三)设立专项优惠利率贷款,扶持疫情期间重点民生企业,如医疗、农产品、物流运输等行业的资金支持。 五、民建会员邹建反映:关于疫情期间证券营业部部分现场业务办理的建议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资本市场平稳有序运行,自2020年2月3日(周一)起,证券市场正常开市进行交易。 证券市场交易已经进行了数天,虽然各分支机构原则上暂停提供现场交易服务,原则上暂停现场业务办理服务,要求客户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或办理相关业务。但是对于现行沪深交易所的规定,一些特定的业务,不能进行网络办理,如创业板、融资融券、期权、三板确权、分级基金等,且此多项业务都为双录开通。 如办理上述业务,不仅需要客户临柜办理,办理时还要求客户暂时脱下口罩,必须留存客户五官清晰无遮挡的免冠正面照,对于现场办理业务过程中,涉及录音录像的,也需要在录像前要求客户脱下口罩,经办人员确认客户本人后才可进行办理。 现行疫情期间,客户现场办理双录业务,由于必须摘取口罩,确认客户身份并拍摄照片或录像,因此必然会对客户及相关经办人员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极端情况下导致疫情扩散,因此建议沪深交易所放开之前必须临柜办理的业务权限,参考网上开户,允许各分支机构采取网上视频办理的方式办理各项业务,杜绝无保护情况下的接触,减少疫情传播可能。 六、民盟盟员闵玮蓉反映:设立中小企业物料供应对接平台 随着市政府规定的复工时间的到来,企业压力非常大。一方面,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企业复工需要备案和批准,不得自行复工,前提条件是企业必须满足口罩等防护设施条件,但目前口罩紧缺难以买到,导致企业迟迟不能复工,意味着推迟一天就会损失一天;另一方面,由于疫情影响,各省市都出台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目前广大中小民营企业开工生产物资紧缺,特别是一些农业生产企业,产品输出渠道受阻,无法运出,所需饲料等仅能维持3-5天,企业正常维持经营出现困难。尽管企业都在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克服困难自救,但企业以一己之力要在短期内找到对应的原料供应渠道的困难非常大。 为此建议,区经委“企业直通车平台”在抗击疫情期间开设专门端口,设立中小企业物料供应对接平台,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收集全区中小企业开工和生产物资需求方、全市范围内的供应方,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尽早复工。同时通过数据分析也可以尽早预判各产业的受影响程度,及时出台更加有力的保障政策,提高非常时期供给侧的投放精确度,最大限度稳定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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