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疫情的防控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防控战役何时结束尚未可知。目前的各项工作,除了将疫情防控作为第一要务之外,还需考虑“打持久战”的准备,及早关注疫情对企业发展造成的影响,未雨绸缪开展工作,为疫情防控期间和之后实体经济平稳有序发展提供助力。 一、民盟盟员田原反映:要帮助企业缓解春节后复工经营成本飞涨的问题 2020年1月20日以来,中央政府和上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而发布了几个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和通知,一方面延长了春节假期的时间,同时各省市又追加要求非抗击疫情、民生保障所必要的企业不得在2月9日前复工。 尤其是上海,1月27日发布的关于延期复工的通知和次日发布的“权威解读”,刚性规定1月31日至2月9日期间(延长、增加的休息日)是员工的休息日。这一规定即造成:在1月31日至2月9日期间(延长、增加的休息日)员工休息,而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当月工资;这期间企业安排复工、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按照休息日加班的有关规定,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即200%的工资);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办公的,同样须按照休息日加班工资的有关规定,由单位给予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即200%的工资)。 但是,在此前1天邻省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中,浙江省人社厅不仅没有强调在家办工的也适用“休息日加班按双倍工资计算加班费”,而且还明确引导企业与员工协商以年休假抵充因疫情无法及时复工而使员工增加的休息日。而且浙江省人社厅的文件更人性化,对假期计算、延迟复工的工资和生活费计发办法、年休假抵充、轮岗轮休、薪酬调整等都作了原则性指导,这都是上海市人社局文件和“权威解读”都没做到的。 每年春节后本就是上海本地企业的用工荒阶段,员工招聘本身就难,现在还需要承担在册员工不能上班的全部成本,必然加剧企业的经营压力。 如果说上海市人社局的刚性规定和尚未明确的“抗疫”期间劳动用工问题,是基于“企业承担抗击疫情期间劳动力闲置家中的社会成本”的制度设计,那么给企业经营带来的风险,政府需要有预见、有化解和保障预案,以帮助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之后仍旧能够稳住生产经营和经济交往。 为此建议: 1.市人社局应当进一步明确因疫情影响员工及时返城复工时,企业有权对延误情况区别情况进行处置。对于主张因自我隔离而影响复工的员工,应当照顾企业的关切,明确规定员工提交相关自我隔离真实性和必要性的证明文件,否则企业无需为员工未知长短的假期支付全额工资。 2.市人社局应当修正之前的意见,既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员工在家办公,并且还要明确企业无须为此承担2倍加班工资。毕竟在家办公不比到单位工作效率高,有时效率明确低下,企业为此付出2倍工资是不合理的。 3.因WHO已把本次疫情列入全球关注公共卫生事件,出口企业将明显受压,建议及时走访企业、引入第三方咨询机构进行专门压力测试,确保企业复工后经营活动影响得到必要的保障和支撑。 二、民革党员韦家凯反映:因疫情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期间允许企业适当减薪 本人作为执业律师,在关注本次新型肺炎疫情期间发生的时事新闻时,也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各类事件。据网络的信息报导,自2020年2月3日后,应当开工而因疫情无法开工的企业产生了焦虑,其中一个就是员工没办法来上班,而企业是否要发放工资的问题,本人的法律顾问公司也在电话联系咨询此类问题,为了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本人提出“因疫情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期间允许企业适当减薪”的建议。 法律和事实依据如下:本次疫情的发生,在法律上是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不履行就无需支付相应的对价。劳动合同因疫情发生而无法履行,双方均没有责任,为了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共渡难关,员工应当适当减薪。另外,如果在员工没有提供劳动服务,还依然要求企业支付原定工资,对企业来显失公平,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将会导致企业无法承担,甚至破产,也不利于劳动者和社会国家。 所以,因疫情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期间允许企业适当减薪,在法律上有依据,在客观上有利于劳动者、企业、国家的长远利益。当然,基于保证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尽量避免停薪情况的发生。 三、区政协委员刘佳反映:于疫情期分类给予中小企业政策支持 出于疫情防护考虑,各地方假期根据隔离期需求不同程度延长。因假期延长导致开工延迟、产业供货链断档、运输延迟且成本增高、人力成本上升(双倍工资)、需求减少等对大部分行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尤其是旅游、餐饮、交通运输、商圈等依靠人流带动的产业。同时,疫情后续仍需要一定的观察恢复期,势必还将对部分行业产生影响,尤其是中小企业,从而对经济大环境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建议疫情期及之后疫情社会恢复期,能分类给与中小企业一定支持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1.分行业、分类型出台支持政策。建议及时听取行业代表、企业家代表、商会等意见,了解实际情况和确切需求。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体量、划分几个大类,精准制定支持政策。确保相关支持政策落到点上、落到实处、可量化可执行。比如旅游、餐饮、交通运输、商圈等依靠人流带动的产业势必影响更大、影响时间更长,建议适当加大支持力度并放宽政策持续时间。 2.降低疫情期企业运营成本。建议银行、税务、社保、产业园区等在可承担的范围内,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类型给予相关政策支持。比如,为信誉好、疫情期间受影响较大、确有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一定额度的免息贷款、延迟还贷时限、不抽贷、断贷、压贷;降低或减免税收、房租、水电等成本开销。建议2月3日后延长开工时间段等同正常工作日,无需支付双倍工资或调休。 3.对于企业开复工给予支持。为人员聚集型重点行业、重要企业提供必要的物资支持。比如,现在口罩等防护用品一罩难求,企业开工后,如何有效防护成为防空难点。因此,建议园区等相关部门能主动帮助联系或提供有效的口罩、消毒剂等必要的防护用具购买或供给渠道,主动指导每日消毒、防控等相关必要措施。 四、区政协委员沈明反映:园区要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前后的管理服务工作 企业是园区发展的主体,也是经济建设的主角。支持企业天经地义,服务企业责无旁贷。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需要园区加强企业服务,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前后各项工作,为企业争利就是为国家谋利,帮助企业早日恢复产能就是为国家经济发展助力。 (一)建议企业复工前要做到:1.明确主体责任人及各工作相对责任人;2.上报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项防控措施均需细化并责任到人;3.人员排查及管控,在疫情未解除之前,所有现在疫情重点地区及较重地区员工均不得复工。4.杀菌消毒和物资储备,复工之前要做好彻底杀菌消毒以及包括口罩、手套、消毒液、体温仪等各类应急和预防物资的储备。 (二)建议企业复工后要做到:1.健康排查,复工第一天要请专业人员进行健康排查,随后每天要有专人对全体员工进行早晚两次体温监测。2.日常防护,全体员工需全时佩戴口罩,有专人督查;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有专人对厂区内包括车间、电梯、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办公室、生产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启用中央空调,保持开窗通风。3.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三)园区要帮助企业尽早复工,建议做到以下几点: 1.责任到位。要成立工作组,人手不够要提前招募志愿者,对企业复工前的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现场验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允许复工,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天安排专人进行督查,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复工工作平稳有序。 2.宣传到位。要加大宣传引导和指导,确保企业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科学有效、机制上运转顺畅。要协助企业做好内部宣传(下派宣传员),做好防疫要点宣传,一对一指导好每家复工企业防疫工作。 3.物资到位。要协助做好复工企业的人员、设备、原料、资金、物流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比如针对这次疫情防护难买到的口罩、消毒剂等物资诉求。 4.服务到位。对企业各类保障提供便利,必要时园区出面解决。 5.法律咨询到位。企业和员工之间可能会出现劳资等纠纷,建议园区在企业复工后听取企业的难处和意见。 6.融资到位。疫情突然来临,中小微企业可能会出现经济危机,适当时间及时帮助企业融资贷款咨询,起到平稳过渡。尽量不要因为疫情而出现关闭或辞退员工等现象。 7.补助到位。通过园区了解企业状况,及时反映给政府,政府出台扶持政策给予企业一定的补助等。 8.税收政策到位。企业晚复工会碰到财务上许多问题,建议税务部门能够及时给予企业好的反馈,出台减税或季度奖励政策。 五、区政协委员范谊反映:疫情期间缓解应急物资生产企业面临的困难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奋战一线的“战士们”固然可敬,保障一线应急物资的后方企业同样重要。为了进一步了解本区内应急物资生产企业运营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更好助力打赢这场“疫”战,于近日对部分企业开展电话调研。调研了解到,为了抗击疫情,区内相关企业积极响应号召,为应急物资生产开辟专用生产线进行全力生产,并第一时间发往各个地区,为一线人员提供物资保障。但由于疫情爆发恰逢鼠年春节、感染人数又持续不断地增加等原因,给企业的生产运输都带来较大影响。 (一)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及问题 1.物流(特别是冷链运输)供不应求。调研了解到,病毒核酸检测用试剂盒需要-20℃冷链运输,此前企业多选择顺丰冷链或其他专业冷链物流,但近日顺丰冷链已不予配送湖北省各个地级市定点医院(除武汉外)。由于目前湖北省的应急物资运输采取统一运到进鄂应急物资道路运输中转服务站后再进行省内运输,而试剂盒受运输条件限制,如医院无法自行取货,企业只能暂缓接单。 2.上下游企业暂未复工影响企业生产进度。由于恰逢春节,除部分企业自春节前就接到应急物资订单并在春节期间持续生产外,大部分企业均已于春节前停产,大多数外省市员工也均已返乡过年,疫情爆发后,很多上下游企业为预防疫情进一步扩散选择延期复工,这给本区内部分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的生产带来一定的困难,比如设备采购、原材料采购、包材采购等。 3.员工不能及时返岗导致产能无法完全释放。调研了解到,这些企业中大部分企业仍有较多外省市员工尚未返岗,有的尚未返沪,有的尚处于返沪隔离期间。对于未能及时返岗的一线生产员工有企业通过临时招聘本地员工弥补人员缺口;而有些技术人员未能及时返岗,企业又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替代人员,从而对企业产能的释放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对策建议 1.进一步开通物流绿色通道,保障应急物资及时就位。对于检测试剂盒等有冷链运输要求的应急物资,一是建议湖北省内配备相应的冷链运输车辆或准备足够的冷链物流临时替代品(如干冰等),为运抵道路运输中转站的应急物资提供相应的冷链物流保障以确保物资的质量;二是建议湖北省内对检测试剂盒等需要冷链物流的物资开通绿色通道,使物资能第一时间抵达各个定点医院。 2.建立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对于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建立相关的配套扶持政策,由于疫情及全力生产应急物资,对相关企业的其他订单及业务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议各地对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建立并完善相关的配套扶持政策,鼓励支持企业更好地为抗击疫情献力,如补贴政策、社保基数推迟调整等。 3.搭建人才招聘专用平台,弥补企业人员缺口。对于部分人员缺口较大的企业,可由所在园区、街镇或开发区联同相关委办局,开辟人才招聘专用通道,从本地区求职人员信息库中匹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为企业弥补由于疫情导致的人员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