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0日下午,区政协主席陈勇章主持召开区政协五届二十次常委会议,围绕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议题开展监督性专题协商。区政府副区长王建东应邀出席会议,并通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情况。区政协副主席吴梅、邵惠娟、张琪、张开明、顾德平,秘书长蒋仁军出席会议。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奉贤分局分管领导,区司法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头桥集团等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会议。区政协副秘书长、专委会主任,区政协委员街镇联络组组长及部分委员列席。 会前,区政协围绕议题深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为查找问题更精准、建言献策更有效做了大量前期调研工作。 委员们认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是区委、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奉贤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和有力支撑,各项工作有推进、有成效,但在培育法治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对此,委员们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领导 委员们认为,在新时代条件下建设法治政府,方向一定要正确、政治保证一定要坚强,必须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作为根本原则,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一要在思想上做到“三个深刻”。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是实现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深刻理解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深刻理解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二要在全区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法治政府建设要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部署、一体推进,把党的领导切实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用党的领导凝聚起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领导、形成专班力量,联动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对标对表、明确目标任务,务实推进、打造品牌亮点,借智借力、解决短板问题,持续宣传、形成浓厚氛围,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向深入。 二、要进一步公开共享,积极营造公众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良好氛围 委员们认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作为法律的主要执行机关,其管理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要在全区形成公众参与的创建良好氛围。一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实现信息共享。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群众热切关注领域的信息公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二要进一步推进关口前置,保障公众参与。应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加快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要营造浓厚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氛围。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平台,开辟专题专栏,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的新成果、新成效及时宣传推广,在全区上下形成浓厚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氛围。 三、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大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委员们认为,要通过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夯实示范创建工作基础。一要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执法联动协作监督,加强区域合作联动执法、部门联动执法、系统协作执法,整合集中执法力量,解决执法职能交叉、多头执法、执法不公等问题,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探索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二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把该“放”的坚决放开、该“简”的坚决精简、该“管”的真正管好、该“服”的服务到位,让政府更好归位、市场更大发力、群众更多受益。三要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化改革。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实时、全过程和系统性管理;依托“一网通办” “一网统管”平台,加快推进跨部门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业务协同,实现数据共享互通,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四要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与普法教育结合。扎实抓好“七五”普法工作,科学制定“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探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四、要进一步破立并举,持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活力 委员们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应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基层多数,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活力。一要切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在领导,关键在一把手,根本在落实。要抓住关键少数,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把本地、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二要建立健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面向执法监督干部的激励机制、容错免责机制,并配套建立容错免责认定双同步、事前备案审查、信访澄清保护、容错纠错裁定等各类配套机制,为执法监督撑腰鼓劲。同时,探索建立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党委政府重要会议会前学法、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引入第三方评估等制度,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为法治政府建设打造一支坚定法治信仰、带头学法懂法用法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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