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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对业委会监管的建议

    业主委员会是连接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纽带,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载体,正确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对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不断增多的矛盾和纠纷,构建和谐社区,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是当前,依然存在业委会不受信任、业主大会无法或难以召开、业委会被物业收买等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相关监管法规缺失、业委会权大责小、成员年龄结构不合理、运作程序缺乏规范等。

    建议:

    一、加强指导,各街镇、社区、开发区和居委会应当推动、支持业主大会制定业委会工作规则、工作机制、流程和方法,同时发动、推选年轻人加入业委会;

    二、民主监督,选派居委会成员、党员骨干、社区建设积极分子组成民主监督委员会,加强对业委会工作的监督;

    三、第三方参与,各街镇、社区、开发区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对业委会财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