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十九大报告高度重视社会治理问题,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对社会治理问题进行了阐述,明确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并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举措,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 奉贤区目前有8个镇、2个街道、1个社区和1个开发区,管辖119个居委会,300多个居民小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的居民小区、居委会、业委会每年都在增加,使奉贤的社会治理面临管理缺乏有效机制、新居民缺乏对社区的认同感等问题。因此,如何引导更多的居民积极、主动、广泛地参与到社区治理,是当前奉贤区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一、存在问题 通过对城乡结合地区动拆迁小区、农村社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中心城区新建小区开展调研,发现当前居民参与社区治理,主要存在三个问题: (一)结构复杂,居民参与群体分化明显 从年龄上看,老人、青少年参与多,中青年参与少;从职业上看,退休居民参与多,单位在职人员(除了公职人员)参与少;从政治面貌看,党员参与多,群众参与少;从婚姻状况上看,已婚居民在生活上较未婚居民来说,更加关注和投入到社区公共事务和活动中来;从文化程度看,中心城区居民平均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社区活动参与率最高,其次是老居区和家属区的居民,而城乡区的居民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社区活动参与率最低。 (二)氛围单薄,居民参与基础缺乏支撑 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广度与深度非常有限,真正参与决策、发表意见的意识尚未形成。居委花了大力气在推进的便民措施、创新举措,群众不认可或者不需要,相反,群众急需居委和物业解决的难题,如停车难、绿化养护不到位等实际问题,存在资金困难、人手紧张等实际困难而无法及时落实。 (三)形式单一,居民参与渠道不够充分 因为经费、场地、组织难度等客观原因,居委会组织最多的就是志愿者活动,如安全巡逻、护绿、保洁、扶贫帮困、环保行动、政策宣讲等一般性社区活动,文娱活动、传统节日纪念活动局限于少部分人参与,对于制订社区整体规划,决定居民群体利益的一些重大问题,普通居民参与率不高。 二、原因分析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究其根源在于社会治理体制不够完善,社会治理方式较为单一,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缺乏引导,社会治理单打独斗 区镇两级政府的引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导致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机制还不够成熟。社会治理需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多元主体良性互动,形成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合作共治的格局。政府引导居民参与自治的切入点方面还不够精准,各街镇尽管在社会治理方面都有一些亮点工作,但是没有产生辐射效应;根据居民需求,政府放权,让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力度还不够;对社会力量的监管还不够到位。 (二)参与面窄,社区管理代表性不强 社区决策性事务居民参与面较为狭隘,社区公共事务的处理或政策的制定一般是通过居民委员会或党员、居民议事会等组织的,参与的人相对固定,普通居民很少介入社区决策性公共事务,他们只能通过社区志愿者组织或社区各种专门组织来参与社区非政治性事务,即使居民有参与城市社区管理的积极性,也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参与。 (三)缺少认同,自治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 居委会作为自治组织,作用发挥有限,导致居民缺少对居委会的认同感。目前,居委会仍然承担了很多的政府事务,导致居民对社区自治组织的不认同,居委会这个自治组织让居民觉得是政府的某个部门,是政府的一个窗口,社区自治的本质没有得到体现。 三、创新机制 社会治理仅仅依靠政府治理或依靠某一种社会力量,难以治理日益扩大的社区,难以处理各类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难以克服高密度人口社会潜藏的巨大风险。因此,要让更多的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必须从动力、需求、长效机制上去探索。 (一)以动力为出发点,探索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激励机制 居民参与行为的发生取决于其被激励的程度,而激励居民的重要因素就是利益的驱动。要想形成居民对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激发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必须重点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挖掘培育兴趣。一是发现居民切身需要,通过社区调查,发现社区居民的需要,将社区居民的兴趣点和问题客观的反映出来;二是加强社区居民宣传教育,让居民了解社区治理相关知识,对小区面上问题有所认识,提高居民对社区问题的关注度和兴趣点。三是彻底改变信息不对称、平台不充分、活动单一化的现状,梳理居民喜闻乐见的特色活动,分门别类,充分发掘居民潜力,有针对性地吸纳更多居民参与其中。 第二,鼓励自主参与。政府首先要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设置专项经费“自治金”,以居民息息相关的社区民生问题为导向,以项目化运作的工作理念,专项用于扶持居民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的项目,如特色便民项目和社区公益活动等。通过设立“自治金”,让居民全程参与项目“提、议、决”三个环节,项目好不好,居民说了算,不断激发居民主动参与社区自治的兴奋点。在具体操作时,可以以居民区内的自治组织、自治团队作为实施主体,围绕“三门”(家门、楼门、小区门)以内的公共事务,聚焦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领域,开展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同时,可以鼓励引入社会组织,帮助居民区实行专业化的自治项目运作。 (二)以需求为导向,建立自下而上的社区治理工作机制 将社区服务的提供由政府主导转变为以居民实际需求为导向,注重供需对接,无疑能提升服务效能,也能增强居民的回应性。 第一,形成议事机制。在开展调研全面掌握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围绕社区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和社区居民关心、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助老服务、青少年服务、家庭服务等,提出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备选清单。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员组成议事小组,按照规范的程序决定最终的项目清单,并组织实施。整个过程做到居民提、居民议、居民决,有效激活基层自治功能,提高居民参与热情。 第二,搭建参与平台。要尝试去搭建一些由居民参与并感兴趣参与的工作平台,如:社区民主监督平台、社区信息网络平台,构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点对点”的高效渠道。 第三,建立评价机制。对社区治理成果进行客观评价,对于积累经验、发现不足、提升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此,可探索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如:成立社会治理评价专门机构设计,可量化可评估的评价指标体系,同时,也可组织居民代表进行客观评价。 (三)以文化为联系纽带,形成社区治理长效机制 文化是社区的灵魂,社区文化也是如此。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不仅是满足居民精神文化需求,更是开展好社会治理的前提和基础,社区治理必须提升文化服务的水准。 第一,强化文化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增强居民群众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居民公约,内化为居民群众的道德情感,外化为服务社会的自觉行动。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发现和宣传社区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大力褒奖善行义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社区居民崇德向善。 第二,营造文化氛围。社区各类组织之间、居民小组与居民群众之间,通过互助协作培育社区温情,通过好家风、好家训等方式,培养社区文化、邻里文化,增进社区信任,营造温馨社区大家庭,实现“社区共同体”的目标,形成“熟人社区”的氛围,在“熟人社区”环境下,居民对身份的主观认识从“住户”向“主人”转变,逐步提升建立在主人翁的心态基础上的社区责任感,最终建立起“自治共同体”。 第三,明确建设主体。要让社区居民成为社区文化的建设主题,参与到社区文化建设的决策、组织、领导、控制等管理的全过程,社区文化才能真正体现本社区的特色,符合本社区居民的物质与精神需求,才是真正的富有生命力的社区文化、群众文化,而不是千篇一律、流于形式的所谓“社区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