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及分析: 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深化村级民主管理是解决农村矛盾、密切干群关系、保持稳定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党的村级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要求。随着乡村振兴工程的不断向前迈进,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制度为核心、以监督为保障,建立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是“给村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的有效举措,对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我区深化村级民主监督推进情况 近年来,奉贤以“全国社区治理实验区”为契机,致力深化“互联网+三社联动”,突出落实“阳光村务”工程、深化村务民主监督,大力推进“居村自治家园”和“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建设,全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初步形成。特别是今年来,致力推进落实“阳光村务”工程,研究制定《关于推进“阳光村务工程”的实施方案》,编制村务公开栏目设置及公开目录,明确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要求;首批明确19个试点村,召开“阳光村务工程”推进会,对各街镇(社区、开发区)社事社保、财务等科室负责同志及试点村负责人进行“社区通”平台介绍及工作推进部署。今年7-9月,分4批对12个街镇科室负责人员、村账镇管工作人员及175个村的操作人员进行“社区通”平台实务操作培训。截至今年的10月27日,全区175个村委会已全部开通“社区通”平台,注册人数3734,阅读量总计21029,点赞总数8959。致力深化村务民主监督,突出抓紧抓好“村规民约、美丽约定“宣传落实,深化村民自治;加强换届选举后村(居)委会规范化管理;按照“1+6”文件分级分类培训的要求,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图运行和村级事务办理过程的动态监督,推动村务公开从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转变;融合“互联网+”思维,利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实现村务公开信息化、智能化,推动村级事务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实现村务公开“即时、可视、互动;大力推进村“两委”成员开放式办公,并在总结推行村“两委”成员开放式办公工作的基础上,初步形成《奉贤区关于推进“沉浸式”办公的实施意见》,通过试点先行、借鉴他山之石,“摸着石头过河”,边实践边探索,从“开放式”到“沉浸式”,从“金海模式”到“一村一策”,从“一村一居”到“遍地开花”,探索找寻一些新经验新做法,成效比较明显。 二、当前我区深化村级民主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村干部能力素质亟待加强,民主监督执行不力。主要表现在个别一些村干部存有安于现状、进取意识不强的倾向,工作中不能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求实效,开拓创新少,墨守成规多,缺少对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深化村务民主监督工作的系统学习与思考,存在“不会做、不愿做、怕麻烦、差不多就行”的惰性思维,存在“点到为止”、“为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的现象,没有切实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导致一些农村基层党务、村务公开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现象,“搞半公开、迟公开”现象“时而有之”;村务公开不主动、不及时,内容不全面、不真实,方式不规范,村务公开成了让人看不懂、摸不透的村“雾”公开。还有一些村干部不把村务公开工作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公开时间和次数随意性较大,一听说上面要检查了,搞“临时抱佛脚”,半天时间公开栏就“粉刷一新”、全部到位;有的以“定期公开”为借口,对一些突发性、临时性的事务没有及时公开,村级民主管理制度没有得到实质性执行。从客观上来讲,主要是落实《区关于推进村级事务“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实施方案》以及有关“为村居减负”文件精神不到位,没有真正按照“小微权力”清单抓落实,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会议台账多、标识挂牌多、不合理证明多等问题仍然非常突出,社区“减负增效”问题没有等到根本解决,村干部大量精力用于完成各类行政事务,导致疏于推进村民民主管理。 二是一些制度章程仅“留在纸上、停在墙上”,监督制约机制亟待完善。主要表现在,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够有力,制度没有得到认真执行,缺乏对村干部的约束力。比如,一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不懂得看帐和理帐,仍然起不到监督的作用,造成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名存实亡;还有就是主体行为的责任不明确,无法形成有力的村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机制,缺乏刚性约束。一些村“两委”班子权力过于集中,内外部监督不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不到位,村级权力运行还不够规范。同时,有的村民主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比如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一事一议”制度、“双述双评”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民主管理制度亟待进一步加以健全和完善。 三是部分村民自治意识淡薄,参加民主监督的热情不高。从调研中,我们了解到,一些村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度较少,有的一年难得有1次参加村里的监督事项,有的甚至村民代表会议都不愿意参加,很多村民没有参与管理村务的经历,觉得村里搞得好不好与他没有什么关系,存有“村里的事村委会管”的惯性思维;有的觉得讲了也没有用,“村务公开”是做样子的,不信任村干部、不服从村委会管理,致使民主参与意识不高。 建议: (一)重点解决好“不愿做、不会做”问题,以村委会强有力的执行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深化村民民主监督。一是结合村居换届选举,选好配强村务班子,把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的同志聚集到村委班子队伍中来,解决好“不愿做”的问题。二是加强村干部培训,使每个村干部特别是村里的书记、主任熟练掌握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深化村民民主监督的方式方法和基本程度、要求,切实解决好“不会做”的问题。三是加强日常考核,把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深化村民民主监督作为村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让村干部述职述廉,组织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确定等次,作为表彰奖励依据,与绩效收入挂钩,解决好一个“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当然,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决不能以“台帐的好坏”定“优劣”,一定要以民主监督的实际效果、老百姓的“口牌”为依据。 (二)重点解决好“制度难落实”问题,以实行精细化目录清单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深化村民民主监督的制度机制。一是要精心研究制定“X+Y”模式的《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清单》。重点围绕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美创建等重大决策,以及农田水利、建桥修路、教育医疗、就业建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研究出年度或者阶段性需要公开的“共同项目”,即“X”项目,然后依据各村实际,确定年度或者阶段性需要公开的具有各村个性化的“其它项目”,即“Y”项目,并张榜公布,让每年个村民都知道“哪些项目必须公开”,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完善和规范村民民主管理程序。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明确监督的具体步骤和要求。时下重点是要抓好区《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村级事务“小微权利”规范运行的实施方案》“两个文件”的落实,严格按照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议事决策流程实施民主监督。三是拓展畅通村民民主管理的平台渠道。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并邀请驻村企业、事业单位等派代表列席会,适时对村级重大事项和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民主监督;发挥我们奉贤睦邻“四堂间”、“生活驿站”等“议事功能”,引导本村乡贤、达人参与村级事务治理;推进互联网+村务监督,利用“社区通”手机APP,推进村务公开信息化、智能化发展。 (三)重点解决好村民“不愿参与”问题,以村民积极主动的自治行为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深化村民民主监督。一是大力推进“沉浸式”办公,树立村干部为民办事好形象。实行“沉浸式”办公,转换办公场景,将工作场景置身于群众之中,消除服务距离,走入群众家中,听取民声,破解民忧,在“沉浸”办公中拉近与村民的距离,与村民交朋友,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用村干部的作风转变赢利村民的信任,用干群关系的好转吸引村民主动参与民主监督。二是加强宣传,明确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主体。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让每一个村民明白“村民代表是村民自治的重要主体”。要指导、引导好,把那些“思想觉悟高、议事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村民选入村民代表。特别是在村委会换届中,要按照每个村民小组推选2—3名村民代表,组成不少于35人的村民代表人数,并重视吸纳利益相关方、外来务工人员、驻村单位、村内乡贤等参与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三是要注意让村民参与到村规民约的制定,在真正实现自我管理中激发村民民主监督的热情。要结合各村实际,“发动和依靠群众”,由村民代表与村民协商制定村规民约,最终村委会把关,让村规民约更接地气。特别是在制定过程中要与集体收益分配相挂钩,要与村民的切身利益相结合,让村民在即将实施的各项村务项目成果中感觉得到“获得感”,让村民在“有利可图”的前提下,更好地受村规民约的约束,主动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