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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有效查验本区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建议

        问题及分析:

        食品卫生不仅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更与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所有与食品接触的从业者,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从业者要依法办理、使用健康证,消费者更要注重查验、监督健康证的使用。健康证即从业人员经过各项健康检查合格的凭证,“一个小证件,却事关重大”,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防线。但是许多从业者对于健康证的办理、使用及作用不甚了解。从20184月开始,经各区卫健委核准,承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体检的体检医疗机构规定:全市统一不再提供打印塑封的健康证,改为体检一周后网上查询自行下载健康证。但目前各区市场监督部门在日常监管、检查中发现,许多食品从业企业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无法当场提供健康证打印件,健康证公示率较以往下降30%左右。

        各区卫健委不再直接颁发健康证的初衷是避免从业人员多次往返,体检后网上就可以下载、打印纸质健康证,无需再次前往体检医疗机构领取;减轻体检人员经济负担(原打印健康证需收取20/人的制证费)。但这样做后却弱化了健康证应有的作用,给市场监督部门当场、即时查验造成一定的工作难度。

        建议:

        建议一:尽快研究、出台相关配套细则,便于基层监管工作的开展。

        根据《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市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相应的诊疗科目,严格依法开展医学诊查并出具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国家卫生镇“三创四复审”检查、国家卫生区、国家文明城区复审等工作明确要求,“六小行业”从业人员必须出示健康证。许多从业人员普遍希望各体检医疗机构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体检后统一将健康证打印塑封好,问题是区区20元谁来掏?建议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出台相关配套细则,形成文件后下发,明确区财政部门根据区卫健委提出的专项资金(健康证打印、塑封)申请,安排财政资金的保障,所需费用统一由财政“埋单”,以期解决基层监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建议二:尽快建立大数据的数据交换,营造更佳的监管环境,把“实事做好,好事做实”。

        根据《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和汇总工作,定期将相关数据报辖区卫健委。建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能够实现市公安、市卫健委和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系统数据对接,建立以身份证信息为唯一识别码的数据库,方便市场监管人员能够现场扫描身份证进行相关查验。针对餐饮行业常见的规模较小、公示制度不健全的商户,提供免费的二维码电子健康证公示标牌,对于健康证快过期或未持有健康证的人员从事食品行业进行电子化预警,强制企业进行公示、方便企业进行管理、促进群众进行监督。

        也可以考虑由市卫健委向市级物价部门报批、核准,将健康证打印、塑封费用纳入体检费用内,由企业和个人各承担50%;相关体检医疗单位应充分考虑到部分食品从业人员文化程度较低、无法自行操作从指定网站打印健康证的实际情况,主动提供塑封的纸质健康证并提示证件有效期限(相关监管部门应制定好时间表,考虑逐步淘汰“纸质”健康证)。

        真心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把“实事做好,好事做实”的工作意识,从有利于食品安全监督的要求出发,切实提高市民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