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编制有限的情况下,通过招聘公安辅助警务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协助公安机关及民警开展警务工作弥补了警力不足,在辖区完成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管理、机制的不健全,逐步提高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已成为进一步加强辅警队伍的规范管理一个亟待研究与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区公安机关辅警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1、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由于是面向社会招聘,进入的门槛较低,在执法过程中由于业务不熟练或工作方法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投诉和负面报道时有发生。不但影响辅警队伍的健康发展,更使队伍建设受到牵制,而且还会影响辅警队伍建设的纯洁性和凝聚力。 2、业务培训不严格、不全面,专业知识缺乏。辅警一般都处于基层执法、服务的第一线,但由于部分辅警专业基础薄弱,加之后期没有经过系统、全面的学习培训,辅警在执行交通疏导、违法协查录入和事故处置等勤务过程中显得较为慌乱,经常手足无措、漏洞百出,凸显出辅警业务能力不强的短板。 3、辅警身份定位模糊,福利待遇不高,晋升空间限制。辅警受体制限制,部分辅警尽管表现突出、贡献较大,已成为工作的业务骨干或中坚力量,但辅警的发展空间有限,在个人进步和政治前途暗淡的情况下,缺乏工作动力。目前辅警收入相对较低,福利待遇不高,其次,辅助人员职务待遇没有层级区分,形成“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部分队员工作责任心和队伍归属感不强,队伍流动频繁,造成用人单位陷入不停培训新人的怪圈。 2014年底,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将协辅警队伍改革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提上议事日程;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从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员招聘、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警务辅助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各地在招录人民警察或者事业编制人员时,对表现特别突出的警务辅助人员,可确定一定比例采取定向招录。也可借鉴部分地方规定:立功受奖的辅警可优先转为编制内的警察。 一、坚持从严治警,提升队伍工作实效 要健全辅警岗位培训体系,在完善自身岗位培训机构、机制和保障的同时,积极探索岗位培训社会化的方法道路,也要加入对职业道德培训,提升辅警爱岗敬业的职业操守。将岗前、岗中、岗上培训常态化,通过长效的教育培训,弥补辅警在思想觉悟、文化层次、知识水平、业务技能等方面“参差不齐”的现状,从而全面努力提高辅警的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建议公安机关基层各用人单位应强化辅警考核激励措施,制定好录用后的常态训练管理,奖惩机制,从而全面保证辅警队伍的纯洁性。 二、探索试行辅警定级,拓宽辅警发展空间 公安机关在招聘各类辅警人员时,应按照“严格把关,择优聘用”的原则切实把好辅警人员入口关,落实“严入严出”,针对不同岗位,结合辅警在加班、执勤、业务等方面的不同表现,给予相应的考核评比,拉开不同岗位,不同任务辅警的奖励层次,形成“多干多奖,以奖促干”的新常态,对表现特别突出的警务辅助人员,可确定一定比例采取定向招录,使岗位之间有差距,队伍内部有竞争,激发队伍活力。探索建立辅警职级制度,设立辅警职务、职级层级,实施层级化管理,打通晋升渠道,严格按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等方面进行考评和晋升,并挂钩工资待遇,明确职业前景,增加归属感。 建议区政府应将规范辅警管理尽快提上议事日程,深化公安辅警管理改革。制定加强辅警队伍建设管理规定等相关条例,以制度构建辅警队伍看得见的未来。区财政局、区机构编制办公室等部门应细化、明确月考、季考、年考的薪酬待遇,辅警的有关法律身份、权利等,及在工作中发生严重的工伤事故甚至英勇牺牲如何定性和约定等具体事项,改变“辅警什么都不能做,却什么都要做”的局面,为平安奉贤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