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协概况
  • 政协要闻 专委会工作 提案工作 社情民意 建言献策 委员风采 文史天地 学习园地
    首页
    关于加强我区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建议

        问题及分析:

        一、背景和现状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据统计,我国学龄前儿童基本全天候在社区度过,学龄儿童一年中除了平均大约180天时间在校学习外,另外180天也会在社区度过。可见,社区是儿童成长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空间。我国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在校教育,从2012年到2020年,教育支出连续9年超过GDP4%。而对于儿童社区生活,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重视程度是不够的。

        进入21世纪,针对儿童社区生活的管理和服务开始逐步被重视,深圳、长沙等地纷纷启动基于儿童视角和需求的城市功能探索。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等文件精神,上海于2019年,正式在全市启动以“制度友好、空间友好、服务友好、文化友好”为主要特点的儿童友好社区试点创建工作,并在政策层面、操作层面出台实施意见,建立指标体系。2020年,我区以奉城镇、青村镇、海湾镇为试点,以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的有利举措为抓手,推进创建。截至202012月,三个镇均完成创建,获评全市首批儿童友好社区。

        根据调研,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在基层的受欢迎程度和群众满意度都非常高。但在实际创建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障碍。为切实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落到实处,更加有效推进下一阶段的创建工作,形成建议如下

        二、主要问题

        1.城市规划不到位,后续补位难

        根据2019915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国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规范》,儿童友好社区中“社区”是一个广义的空间概念,就其户外空间而言,“包括户外游戏空间、街道空间”。具体来说,道路、公园、绿地、剧场、图书馆甚至商场等,都属于儿童友好社区的空间营造的范围。在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指标体系中,大量指标也需要从城市规划和建设角度进行规划和布局,如“距离儿童居所5分钟范围内,至少配有一处适合12岁以下儿童活动及游戏的场地;15分钟范围内,至少配有一处适合12岁及以上儿童活动及游戏的场地”、“设立与学校、儿童服务场所相连接的适合儿童独立行走的路径”等。但是,从本区的创建经验来看,更多是从社区治理角度开展工作,从城市总体规划建设角度来推进创建的力度不足,加之先前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儿童友好的意识相对缺乏,未将儿童活动场地、安全的独立行走路径等指标纳入规范要求,后续创建补位工作难度较大。

        2.权责匹配不到位,建设推进难

        按照《中国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规范》的标准来审视我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儿童需求考虑不足的情况普遍存在。例如,对于“毗邻城市干道,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户外游戏空间设计应统筹考虑植物配置、标识系统和灯光照明等内容”等标准,相关设施普遍未能达到。特别是道路交通以及附属设施建设,对于儿童需求考量更是明显不足,交通指示灯、斑马线、交通护栏等设施的儿童可接受性、辨识度普遍不强。根据《建设规范》,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是各街镇政府,然而对于大量公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特别是道路及交通设施,街镇政府往往没有权限。对于某些属于区级部门管辖的设施改造,街镇政府需要上报区级部门进行审批;对于属于市级部门管辖,甚至是多个部门管辖的设施建设或改造工作,则需要逐级上报市相关部门,甚至是多个部门进行审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程序繁琐,难以推进。

        3.各方保障不到位,有效运作难。

        儿童友好社区创建的经费支出、人员保障、运作管理均由街镇政府承担,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往往存如下问题:一是新建工程量大,创建街镇创建资源不足。一方面,根据《关于上海市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创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试点街镇以项目管理的方式设置儿童友好社区创建的专项资金,将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和运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形成长效投入机制”,区级的《实施意见》中有关在资金投入的规定参照市级文件,但是各街镇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建设经验,在预算方面,往往会出现评估难、申报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儿童友好社区在儿童活动阵地打造方面,需要启动儿童服务中心、儿童之家的建设工作,虽然市级、区级《实施意见》中,均提出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做好基层资源统筹,支持空间资源共用,但具体创建过程中的资源统筹工作往往不够充分,资源统筹不足势必导致新建压力较大,创建街镇在资金、空间等方面难免会出现难以负荷的情况。二是儿童工作者身兼多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儿童友好社区的管理,离不开专业的儿童工作者队伍,对于我区来说,这支队伍的力量比较薄弱。一方面,儿童工作者一般由街镇、村居妇联社工、民政社工担任,这些人员往往身兼多职,难以全身心投入儿童工作。另一方面,由于先前对于儿童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培养力度不够,队伍在专业能力和素质方面也有待提升。三是社会组织发展乏力,社会支持力量不足。随着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儿童服务中心、儿童之家等活动阵地不断增加,要管理好、运营好这些阵地,必须向社会借力,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管理服务。根据调研,当前我区12个街镇的儿童之家和3个试点镇的儿童服务中心的运作,大多依赖于向23家拥有丰富经验的家庭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和项目。这种情况,一方面会导致各个阵地的服务和项目呈现同质化特征,长久来看,不利于阵地的成长发展。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本地家庭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

        建议:

        三、对策建议

        1.立足全区、放眼未来,将儿童友好社区理念融入城市总体规划

        儿童友好社区不仅仅是一个社区治理的概念,也是一个城市建设的概念。建议:一是能够立足全区高度,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视角对儿童友好社区进行专项规划和总体布局,通盘考虑儿童出行安全、就医就学、兴趣发展、道德养成、休闲娱乐等因素,站在五年甚至十年的发展视角进行规划布局。二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够多方联动、跨界合作,吸收环境行为学、儿童心理学、景观设计学等学科的专业知识,分析儿童的心理行为需求,系统性布局儿童生活空间,提高空间及设施的可达性、安全性、多样性、针对性。

        2.加强沟通协调、完善政策支持,凝聚合力推进

        一是做好下情上达。向市级儿童友好社区创建牵头单位真实准确反映儿童友好社区创建过程中的困难和障碍,推动市级牵头单位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儿童友好社区创建的城市环境和空间营造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二是凝聚部门合力。将建设交通、绿化市容、规划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纳入我区儿童友好社区创建成员单位,梳理区级层面能够集合部门力量解决的建设改造问题,构建部门间的问题协调和解决机制,助力各街镇更加便捷有效推进工作。

        3.细化标准,强化培训,确保创建保障有力

        一是完善创建细则,强化创建指导。对标市级《创建标准》,对儿童服务中心、儿童之家等必建阵地的必配设施进行明确规范,让创建单位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有标准、有依据;加强基层创建工作的总体指导,帮助基层实现最大限度资源整合,降低创建成本。二是落实专人专责,强化人员培训。推进基层在具体工作中落实专人专责,建立专门的儿童工作者队伍;强化专业培训,在项目运作、协商议事、心理健康、政策法规等方面给予儿童工作者更加全面和专业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强化社会组织培育,增强专业支持。通过引入资深组织、加强专业培训等方式,加速家庭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孵化培养,为提高儿童服务和项目开展的专业性、实效性积聚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