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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问题及分析:

    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新建住宅小区日渐增多,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新兴行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但相应的一些小区业主与物业经理、保安、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也易发多发,小区卫生脏乱差、道路破损拥堵、行车难、绿化不到位、停车位收费不合理、房屋漏水、安全没有保障、物业服务人员态度差等一系列物业问题常被业主以各种形式诟病。物业公司同样有苦难言,认为业主不理解不配合,物业费收缴难、资金匮乏、人员不足、经营亏损等等。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时有发生,很容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今年以来,结合金汇实际,联络组采取实地走访查看若干居民小区,召开由相关职能部门、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参与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参观学习其他地区做法等方法,聚焦发现不足、找出瓶颈,对进一步推进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一、基本情况

    目前,金汇镇共有47个住宅小区,包括商品房小区13个、集资房小区12个、动迁房小区22个总面积528.48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商品房小区,共13个,总建筑面积188.88万平方米。物业费高层每平方1.89元/月至3.3元/月不等,但由于提供的服务等级不同,也有像绿色家园每平方米0.62元/月的小区。物业费差距较大,平均收缴率70%左右。

    2、集资房小区,共12个,总建筑面积48.34万平方米。物业费每平方0.15元/月至0.2元/月,平均收缴率40%左右。

    3、动迁房小区,共22个,总建筑面积291.26万平方米。物业费以每平方1.35元/月居多。也有像泰东新村以及金碧汇虹苑那样的多层每平方0.15元/月至0.2元/月,高层每平方0.4元/月。平均收缴率50%左右。

    二、目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物业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以金汇镇为例,住宅小区类别多样化,有集资房、售后房、动迁房、保障房、商品房等等。相比于商品房小区,农村动迁及市属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总体素质偏低,专业化程度不高,普遍带有传统管理的痕迹,服务意识比较淡薄,轻服务、重经营。由于用工、用料成本上升,物业企业为降低营业成本,往往采取减少人员配置,实行超时工作等措施逃避保险福利,来降低成本、弥补亏损,这使得企业缺乏活力、服务水平偏低。

    二是从业人员职业素养不足。大部分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普遍年龄较大、文化水平不高,仅能提供保洁、保安、保绿等传统型基础服务。特别是动迁小区,保安、保洁普遍在50周岁以上,物业公司对一线员工的教育培训不足、员工工作积极性差,虽然管理人员责任心较强,但是下面员工责任心不强,部分物业甚至招聘本小区人员,采取熟人管理,对小区人员进出管理松散,保洁服务也不太理想,直接影响了物业服务水平。

    三是设施设备损坏缺失严重。目前,2014年前交付的小区在门禁系统、监控系统、消防设施等均存在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现象,其中还有受当初设计标准及施工技术规范的影响,当时的设施、设备的配置现在已经处于淘汰或需要升级换代,如许多动迁小区的监控设备采用模拟信号,已经被行业淘汰,维修维护难度较大。部分小区人车未分离、行人通道无道闸,使得小区的进出管理基础薄弱,出入比较随意,管控不到位。

    四是小区自治能力相对薄弱。业委会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权益的小区自治组织,其成员从事各行各业,知识层面参差不齐,在开展工作时主要依靠个人的热心奉献。目前多数业委会成员年龄偏大,专业化程度不高,维护业主权益和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还有待加强,对如何提升小区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或运作流程也有所欠缺,存在不愿管、不会管现象。此外,由于新建小区较多,多数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形成物业管理主体缺位,业主缺乏与物业管理公司沟通的平台,对于消化解决内部矛盾十分不利。 

    建议:

    三、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居民自治模式

    一是强化居民区党组织的领导。建立居民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成员+业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成员+小区居民(党员)代表”组成的“1+3+X”小区治理网格化模式,深化群防群治工作。引导提倡中共党员业主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委会委员,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依法履行职责。二是完善小区治理议事机制。依托居民代表议事会、党员代表议事会等载体,共同为提升小区治理水平建言献策,切实加强小区自治。定期召开小区治理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小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社区治理提出优化建议的同时,进一步促进了居民参与小区自治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对业委会的指导。加强对业委会的指导、培训和监督,引导其以自治方式规范运作与管理。城建部门要定期开展对业委会成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如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规范管理等,提升业委会成员履职能力和业委会履职效能。

    (二)建立物业考评退出机制

    一是建立统一标准体系。根据商品房、商住房、安置房、保障房等不同类型居住小区实际情况,探索研究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迈上规范化轨道。建议依据居民投诉、12345案件办结等情况打分,安排专人赴住宅小区召开民主测评会,得出物业服务总分,并予以公布。二是建立激励奖惩机制。主管部门应完善物业考核体系,制定奖惩办法、增加检查频率、开展飞行检查等,提高可监督性。对物业服务项目获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的、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对考核垫底的物业企业作记分处理。此外,物业公司内部也应加强考核,通过绩效考核等方式调动员工积极性。三是建立末位约谈机制。根据考核排名实行择优汰劣机制,对于长期排名垫底的物业公司,约谈相关物业经理,指导企业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并整改,同时协调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三方增进联动,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多次整改无效的应取消该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资质。

    (三)建立共建协调联动机制。

    一是厘清权责边界。理顺相关行政管理体系,明确城建、工商、环卫、居委会、物业公司等部门对小区管理的职责,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工商等部门明确规定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服务范畴、服务标准、服务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行为。二是建立共建机制。加强结对共建,依靠社会资源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对群众基础好、自治能力强的小区加大投入力度,打造样板工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打造物业联盟,打破以往物业服务企业各自为战的局面,通过抱团的形式,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在平时开展互动、互学、互比等联动,通过加强交流增强各物业服务企业整体实力。三是重视长效管理。镇、社区居委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公安、消防、城管、城建、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跨前一步,对小区治理中的难点顽症问题要迅速跟进主动作为,加大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力度,形成小区治理常态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