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相续出台了一系列有效防范建筑业农民工讨薪等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政策(详见附件),要求工程建设领域各方主体切实做好劳务用工管理。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好相关文件精神,本市明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用工工资支付管理,并就有效防范建筑业农民工欠薪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对农民工讨薪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近期因欠薪和拖欠窝工工资而引发的信访投诉量相较前几年增量较大,截至2022年12月9日,区建管部门累计收到欠薪信访件1201件,涉及11531人,约2.1亿元,已完成处置785件,阶段性完成400件,协调解决中16件。其中,涉及窝工工资信访件320件,涉及1951人,约1010.6万,已完成处置210件,阶段性完成103件,协调解决中7件。 春节将至,这些问题应该不是简单的地区问题,希望市级领导能够引起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尽早布置,积极应对,妥善处置。 一、原因分析: 1、建设单位资金断裂导致付款难 这几年受全国房地产“寒潮”和反复的新冠疫情的影响,对本市建筑市场良好环境带来了不小冲击,导致个别建设单位资金断裂,施工单位无能力兜底处理,人工费缺口无力支付。如青村镇07-02区域地块(阳光城),建设单位上海光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阳光城集团全资子公司,受阳光城集团资金断裂和项目销售款被挪至他用影响,建设单位已无“造血”能力,总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已无继续垫资能力。 2、结账纠纷引发拖欠薪资 因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存在结账纠纷,连带导致总包与分包单位结账进度滞后,其中还夹带人工费导致欠薪情况发生。另部分项目为赶进度,请“突击队”“点工”进场施工,往往由于报价超正常范围、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导致欠薪信访频发,且金额难以核实。如青村镇鸿泰产业园与耀盾酒店项目,因建设单位深圳宝能集团与总包深圳建业之间工程款未完成结算,总包以此为由拖延与各分包单位工程款结算时间,工程款内是否包含农民工工资因相关单位无法提供相应凭证导致无法鉴定,近期陆续出现民工上访事件。 3、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 “转包”和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依然是当前建筑市场难以治根的行业乱象,施工单位对工程层层违法分包、转包,甚至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导致支付民工工资时各分包相互扯皮、互相推诿,推卸责任是普遍的现象。另外一些由“包工头”个人承包的工程,往往规模较小,一旦工程亏损就将负担转嫁到民工身上,甚至拒付民工工资。 4、施工企业“垫资施工” 由于市场供求失衡,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又是主导地位,乘机向施工企业提出许多违规的附加条件,垫资施工就是其中最主要的一条,当垫资金额超出施工单位所能承受范围,建设单位又无法及时提供资金保障,往往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施工,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建议: 1、强化制度保障,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 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据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不断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抓源头、治根本、重预防、管长远,充分调动参建各方的契约精神。 建议由区建交委汇总各方意见建议,向市级层面提出工作建议,提请市级层面尽快发布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细则,明确担保比例和担保形式,从源头上杜绝欠薪隐患的发生。 2、推行专户发放,夯实总包单位的用工管理责任 根据市级相关劳务实名制文件的要求,综合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完善劳务用工实名制制度。明年重点推广本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系统的应用,通过“速登宝”设备,依靠人、机、大数据三者结合,进一步夯实我区建设工程实名制管理。 建议明确施工总包单位以项目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按月足额将人工费拨付至总包单位专用账户,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签订委托工资支付协议,分包单位应每月将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考勤记录和工资表报送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应当按月将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汇总报送至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依据工资支付清单,通过总包单位的专户将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总包单位提供工资发放凭证(农民工绩效工资发放可参照执行)。 3、规范市场秩序,履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 当前商品住宅房地产与工业类地产项目多数通过施工单位垫资、房产销售款造血的形式进行项目运行,一旦出现房产滞销的问题,就将导致项目资金断裂,施工单位无能力垫资的情况。 建议市、区建管部门应尽快出台保证金细则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同时明确涉及房产开发、工业地产项目必须在各区内开设由区金融办监督的监管账户,加强资金监管。 4、完善惩戒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制度的应用 探索建立失信人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恶意欠薪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予以采取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对恶意欠薪单位应禁止其在二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或者降低其企业施工资质直至吊销其施工资质;对恶意欠薪的责任人,通过维稳体系的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训诫、行政处罚等手段进行追责,严重的应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 建议由区建交委负责牵头,尽快建立健全联合执法体系。组成由政法委、公安、司法、信访办、人社部门、建管委、房管以及各镇、街道等职能部门参与的维稳体系,在处置社会影响面较大的民工欠薪事件时发挥联合体作用。附件:相关参考文件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第724号令)2、《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3、《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工程建设领域用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沪薪联办〔2018〕6号)5、市住建委颁发的《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2019〕1号)6、《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202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