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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高效法院系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建议

    法院的立案与审判量持续增长以及疫情影响,致使保全、开庭、裁判、执行等进度减缓、效率下降,此外,小部分法官不依法去外地保全及执行,或不接受外地法院的依法委托,造成诉讼参与人及相关方强烈不满与矛盾激化,导致司法审理人员在办案压力与其他压力的多重重压下身心俱疲、效率更加低下,对司法权威、营商环境均造成严重损害。

    建议:

    1、继续完善和优化诉讼立案阶段多元纠纷解决+进入审判庭后的速裁机制,落实“四个统一”,重塑诉讼流程,科学配置审判力量。一方面,对于直接到法院立案寻求法律解决的,法院应充分的利用立案阶段的多元调解机制加大调解力度;另一方面,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

    2、推行网上立案与纸质材料邮寄无缝衔接制度或采用网上立案后无需再收纸质材料的做法,改变法院立案庭网上立案与材料邮寄的脱节状况,减少目前仍存在较多律师被法院立案庭要求重复提交立案材料的状况。

    3、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审判效率,对延期开庭做到严格审批、严格管理,通过审判信息系统限制延期开庭次数;对于因法官承办的案件较多造成开庭安排迟延等,从而导致需要将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建议由承办法官事先与各方诉讼参与人沟通,以双方调解需要一定时间而从审限扣减相应时间,避免因转普通程序而需补缴诉讼费导致诉讼参与人更加不满。

    4、花力气解决“执行难”,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应限尽限,督促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执行,着重提升执行效率,尤其是可以调整执行案款发放机制,通过提前确认当事人账户信息、案款票据电子化等措施压缩执行时限;同时,依法执行《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的规定,对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限高措施不采取“一刀切”模式,并适时出台相应的裁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