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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助力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建议

    根据《奉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编制工作,规划至2025年,全区永农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占比达78%以上,完成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1.03万亩,完成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0.82万亩。目前,奉贤永农划定面积16.78万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21.24万亩,2018年以前建成19.83万亩,涉及永农10.81万亩,占比为64.4%;2019—2020年建成1.41万亩,涉及永农0.84万亩,占比为69.4%。目前正在建设的高标准农田0.92万亩,涉及永农面积0.70万亩,累计占比为73.6%。根据奉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至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还需新增0.75万亩以上的永农。

        一、问题瓶颈
        1、建设标准待提升。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标准不高、配套设施不完善,与农业生产体系现代化、经营体系现代化的发展目标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多数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区依然存在灌溉沟渠、田间道路等设施标准不高的情况。如水利灌溉设施距离耕种区较远,无法满足农民实际用水需求;田埂、机耕路或路面沟渠宽度不够,不便于机械作业和农田排涝。
        2、管护机制不健全。村镇基层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部分老化、风化、损坏的配套设施年久失修。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更多集中在对“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其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缺乏对高标准农田管护费用的明确支持,导致有人用、没人管,监管机制不完善的情况,老化损坏的农田配套设施不能及时修复。
        3、建设流程待优化。根据现行国土空间管控规定,高标准农田的设施用地如灌溉沟渠、田间道路等,涉及永农或耕地须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落实补划耕地方案,“先补后占”。由于方案须以项目为单位,加之经营者或集体经济组织还须额外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导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立项困难且成本过重。

    二、对策建议

    1、全面提升建设标准与建设质量。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以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适应农业生产机械化、适度规模化经营的现代化农业为目标,要重点聚焦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推进智慧农业发展,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增强农业生产的稳定性;重点聚焦农田机耕道路的标准化建设,以保障用现代装备武装农业,着力提升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

    2、建立健全多元参与的建管机制。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信贷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引导作用,鼓励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合格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应设置专职管护员,明确管护主体,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管护人员以及保险公司等第三方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管护体系。

    3、简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许可流程。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将高标准农田内必要的设施用地如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视为耕地;将超出建设通则部分的设施农用地,按照现行规定将补划耕地方案、土地复垦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整合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减少重复工作,降低立项成本。将设施农用地手续办理调整为告知承诺备案制,优化项目许可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