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七大以来,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作了许多重要指示,集中体现在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的报告、在十七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等重要报告和讲话中,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而这些新要求大都是把人民政协放在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部分”或内容中加以阐述的,这充分说明,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新一届政协能否很快打开工作局面,关键在于要把十七大以来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提出的新要求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 学习把握中共中央的新要求,首先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上认识十七大精神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重大指导意义。十七大提出了一系列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科学回答了当今中国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比如,十七大提出的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关于改革开放、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观点和新要求,都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我们应当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加以认识和把握。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长期形成的一条根本工作原则,我们必须按照十七大以来中共中央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来开展工作,否则就会偏离中心、迷失方向。这是首先要十分明确的。 学习把握中共中央的新要求,还必须全面把握十七大报告中涉及到政协工作的所有内容。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工作,因此,十七大报告对各个方面建设和各行各业工作提出的新观点、新要求,都与人民政协密切相关,因此,必须全面了解和把握。在新一届政协开局之年,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要一如既往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发扬人民政协平等协商、求同存异、合作共事的优良传统,发挥人民政协智力密集、人才荟萃的优势,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择一些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组织委员视察,推动提案落实,开展专题调研,提出针对性强的意见建议,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充分利用政协这个民主渠道,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关注民生,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形成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促社会和谐的生动局面。总之,只要我们不折不扣地按照十七大以来中共中央的新要求去做,新一届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就一定能够在过去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取得新的进展。 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政治决议》指出,“人民政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在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凝聚全社会智慧和力量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要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建设,推动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可以说,《政治决议》集中表达了两千多名全国政协委员对十七大以来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新要求的郑重态度。我们注意到,《政治决议》第一次提到“人民政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这是对中央五号文件中关于“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新发展。因此本文着重从《政治决议》中提出的“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作用”的角度,谈谈对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新要求的理解和认识。归纳起来,有六个“深刻认识”: (一)要深刻认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十七届二中全会又提出“必须更高地举起人民民主的旗帜”。从“生命”到“旗帜”的提法,可以说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讲到了“极致”。犹如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强调改革开放时所说:“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过去邓小平同志还说过:“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现在党中央把“人民民主”当成“社会主义的生命”,可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何等的重要和紧迫! 十七大针对我国改革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望,对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作出了战略部署。十七届二中全会又突出强调了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战略思想,明确提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大和政协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巩固爱国统一战线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任务。二中全会把加强人民政协工作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任务,表明人民政协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责任重大。我们要看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相比,同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要求相比,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具体运行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必须加以完善。这就是我们面临的紧迫任务。同时我们应当清醒记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进程中不断推进。 (二)要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正确道路。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方向和原则问题,丝毫不能含糊!政治发展道路是否正确,对一个国家盛衰兴亡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选择政治发展道路,必须从国情出发,充分考虑本国的社会历史背景、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发展水平等因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条道路,是我们党几十年奋斗的结果,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不能动摇。同时,又要学习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不能照搬西方政治模式,绝不放弃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人民政协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最具“特色”的部分,应当在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这方面的空间和潜力还很大。 (三)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深化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和重点任务。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不是要不要改,而是朝着什么方向改。中央反复强调,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目的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战略部署就是:一要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要切实保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三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四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深化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要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重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作为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人民政协,必须按照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推进基本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实行协商民主的主渠道和主要形式的作用,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在人民政协开展民主协商的制度、形式和程序,切实保障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有序政治参与、平等参政议政的权利,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在民主协商过程中能真正最大限度地吸纳各种意见,反映各方面诉求,达到民主协商的目的,从而更好地为发展人民民主服务,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 (四)要深刻认识发展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作用。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包括了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在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政协应当协助党和政府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诉求,促进上述五大关系的和谐,为维护和发展我国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要不断拓展各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平台,切实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要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围绕宗教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引导和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要密切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引导他们自觉争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要不断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的联系与合作,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推进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 (五)要深刻认识推进人民政协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