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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党合作事业中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大有作为

         今年是《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颁布5周年。中共中央5号文件就进一步完善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等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和部署,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中共海南省委根据中共中央5号文件精神,制定并颁布了《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琼发[2005]18号)。中共海南省委的实施意见,突出了海南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特色与重点,成为新世纪新阶段海南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实践发展的重要政治规范和政策依据。五年来,特别是2007年7月换届以来,民建海南省委会在民建中央和中共海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5号文件和中共海南省委18号文件精神,参政议政工作实现新跨越。

      一、精心准备,政治协商献良策

      中共海南省委、省政府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原则,就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行协商,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换届以来,民建海南省委会参加中共海南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各种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20多次,每次会前都进行认真充分的准备,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集体研究后,提出有分量的协商意见,为海南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中共海南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如在2008年11月4日中共海南省委召开的省级领导班子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上,民建海南省委会提出的两条意见被吸收到中共海南省委的《分析检查报告》中。

      二、深入调研,政协提案谋发展

      换届以来,民建海南省委会进一步完善参政议政工作机制,成立民建海南省委会参政议政调研组,通过对参政议政调研组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对参政议政成果实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参政议政调研组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发挥参政议政调研组的主力军作用,选择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课题,集中力量,深入调研,提案质量有新的提高。

      ㈠提案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

      民建海南省委会《关于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提案》,作为2010年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交,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国务委员孟建柱作了重要批示,中央政法委答复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纳提案中的四点建议,中央维稳办在推动“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座谈会上,专门邀请民建海南省委会参加,就《关于推动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听取意见。
    ㈡提案参加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会

      2009年3月10日,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关于积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问题”提案办理协商会在全国政协礼堂三层会议室举行,民建海南省委会《关于确保中央扩大内需建设项目高效落实的提案》,作为2009年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参加了提案办理协商会,全国政协副主席郑万通、厉无畏、罗富和以及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商务部等6个部委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该提案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作了报道。

      ㈢提案作为民建中央提案

      《关于保障我国橡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提案》、《关于完善我国药品储备保障体系的提案》作为民建中央2010年34件提案中的2件提案,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交,农业部就《关于保障我国橡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提案》专门与民建中央联系,民建中央将农业部初步的答复意见转发给民建海南省委会征求意见,为提办双方提供了良好的沟通条件,推动了提案的办理落实。民建中央2010年8月18日—20日在全国政协第六次提案工作座谈会上专门介绍了这方面的经验,即“民建中央注意发挥地方组织力量,使地方的参政议政工作为会中央提供助力”,专门对民建海南省委会的做法进行了介绍。

      ㈣提案由海南省人民政府领导牵头督办

      为认真办理好海南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质量,发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在政府决策中的积极作用,从2010年起,海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省政府领导牵头督办重点建议提案工作制度。今年,海南省人民政府从海南省政协五届三次会议431件提案中选取9件提案,作为省政府领导牵头督办的重点提案,民建海南省委会《关于对海南省节能减排的建议》位于其中。海南省人民政府领导牵头督办重点建议提案,对推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落实,深化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加深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认识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

      ㈤提案作为海南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督办重点提案

      民建海南省委会《关于大力推动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和《我省药品流通领域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被确定为2008年海南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督办重点提案。民建海南省委会《关于确保我省扩大内需建设项目高效落实的建议》被确定为2009年海南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督办重点提案。海南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督办提案,很好地促进了政府相关部门对提案中的意见建议的落实。
    ㈥提案入选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选登

      民建海南省委会《关于保障和促进我国女大学生就业的提案》,作为2010年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提交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该提案作为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从5163件提案中选出的149件提案,入选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选登,全文刊登在全国政协网站提案选登栏目。该提案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经济网、中工网、中国共青团网、中国教育新闻网、《人民政协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人事报》、《北京日报》、《广州日报》等作了报道。

      三、广泛发动,社情民意促发展

      换届以来,民建海南省委会进一步健全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机制,充实社情民意队伍,充分发挥民建海南省委会各级组织、各专门委员会、参政议政调研组智力密集、资源丰富、联系广泛等优势,利用广大民建会员在各领域、各学科的知识和经验,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反映社情民意,通过民建中央和海南省政协向全国政协报送并被采用的社情民意共有9份,通过各级政协向党委和政府报送的社情民意共有16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打开了新局面。

      ㈠社情民意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

      社情民意《民主监督亟待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制度和机制》2007年得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的批示。社情民意《扎实推进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前期研究工作的建议》2007年得到了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的批示。

      ㈡社情民意被全国政协采用

      换届以来共有9份社情民意被全国政协采用,如2008年5月18日向全国政协报送的社情民意《关于加强汶川地震灾区基础设施重建的建议》,被全国政协采用,受到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的高度重视,人民网5月19日、《人民政协报》6月2日作了报道。

      ㈢社情民意得到中共海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

      社情民意《关于国际金融危机下海南旅游商品发展的建议》2009年得到了中共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的批示。社情民意《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水平的建议》2009年得到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罗保铭的批示。

      四、认真探索,拓展参政新领域

      2008年12月18日,受海口市法制局、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的委托,民建海南省委会承担了海口市人民政府立法项目《海口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工作,成为海南省第一个承担政府立法项目的民主党派。民建海南省委会参加政府的立法工作,拓展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