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监督员工作是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对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促进本区各项事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起着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规范区政协特约监督员工作,3月21日下午,由区政协副主席邵惠娟主持召开特约监督员聘任单位座谈会,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信访办、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8家聘任单位出席会议。 会上,区政协副秘书长、专委办副主任范志海介绍《政协上海市奉贤区委员会特约监督员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的修订情况,并对《工作规则》内容作详细解读。 与会各聘任单位认为,新修订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规范了特约监督员的权利义务、聘任程序、工作路径等,使聘任单位在具体推进这项工作时有了重要的依据和抓手。同时,各单位也交流了当前开展特约监督员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并就下一步如何根据《工作规则》有序开展特约监督员工作提出了设想:要进一步理顺本单位内部的特约监督员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要进一步拓展特约监督员的工作内容,组织受聘政协委员全面参与了解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使委员更好地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在助推部门工作上发挥积极作用等。 邵惠娟副主席首先对与会聘任单位在区政协特约监督员工作上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对各单位的特约监督员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下一步的工作设想安排等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升对特约监督员工作的理解和认识。特约监督员工作作为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政协委员和聘任单位要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要进一步在工作实践中对《工作规则》进行完善。聘任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新修订的《工作规则》,领会掌握新时代政协特约监督员工作要求,并根据实际开展情况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区政协要及时跟进修订。三要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在新《工作规则》出台后,各聘任单位应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梳理拟聘特约监督员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等,配合区政协尽快有序启动今年的特约监督员工作。 接下来,区政协将汇总统筹特约监督员名单,按照《工作规则》要求将特约监督员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加强对特约监督员的日常联系和服务管理,提升特约监督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促进特约监督员工作提质增效。 |